抚州市东乡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东招字[2018]第G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东乡区发改委 抚州市东乡区市政道路(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发改【2017】317号、东发改【2017】237号、东发改【2016】312号和东发改【2014】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及概况:
一、项目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由四条市政道路组成,主要建设内容有市政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
四条市政道路分别为:
(1)雄岚大道城区段长为3700m;雄岚大道城区段西起东乡师范红绿灯交叉口处,东至德政路。320国道段(德政路~铜矿铁路支线段)长为1880m,西起德政路,东至铜矿铁路支线。
(2)南环大道长3500m;南环大道位于东乡区城市规划东南侧,为总规中城市规划边界处一条交通性干道;为城市主干路。
(3)状元路东延伸段长1469m,西延伸段长1036米,总长2505米;状元路东延伸段位于东乡区东部,是城市规划中连接龙山大道的主干路,西延伸道路位于东乡区西北部,是城区规划中连接大富工业大道与东临一级公路的的城市主干路。
东西走向的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交通饱和设计年限:20 年,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沥青砼路面 15 年。
(4)物流大道长为1000m;物流大道东延伸西起汽贸城东侧,东至军民路。为城市主干路。工程范围内涉及新建桥梁两座,分别为1号桥和2号桥。
二、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838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2379.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173.02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827.63万元。
(2)招标范围:抚州市东乡区市政道路(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内容。
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工程勘察、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全过程跟踪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包括:新建道路:新建拓宽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老路整修:老路机动车道重建、注浆加罩沥青、简单病害处治后直接加罩沥青层,非机动车道加罩沥青面层,侧平石、路缘石翻挖新建;
桥梁工程:桥面改造,老桥拆除,新建桥梁;
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如:信号灯,路灯等)等工程。
采购招标包括:本项目配套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市政工程【2015年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高级工程师 职称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不得的早于本项目开标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外省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前去办理进赣备案手续,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省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均不得参与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3.8其他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施工单位需提供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月 19日至2018 年1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勘察、设计、施工负责人证书原件(与公告对应);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报名时,上述资料需准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2 月 8 日14:30时整, 地点为: 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国际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东乡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东乡区 联 系 地 址: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
邮 编: 344000 邮政编码: 344000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13970413084 联系电话: 15007942899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