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司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三)依据《律师法》,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工作。
(四)依据《公证法》,监督管理公证处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依据《法律法援条例》,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检查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和协助安置工作。
(八)负责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报批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协助司法所长的任免及管理调配司法助理员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司法局现有预算单位3个(含局本级、公证处、汝河律师亊务所)。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37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97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82万元(局本级675.85万元,公证处17.84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68.33万元),上年结转217.46万元(局本级215.47万元,公证处1.99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79.2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6.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万元(局本级1.16万元,公证处0.65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4.09万元);项目支出472.73万元(局本级472.73万元,公证处0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1.82万元(其中司法局本级675.85万元,公证处17.646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68.3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504.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万元(局本级1.16万元,公证处0.65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4.09万元);项目支出257.26万元(局本级257.26万元,公证处0万元,汝河律师事务所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乡区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17.2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东乡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