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文,认定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36个,东乡成为我省唯一入选的县(区)。
2013年9月,东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成为全省入选的4个县(区)之一。试点时限为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近年来,东乡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经费和奖励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将其作为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区拥有专利授权量367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获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有2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专利产业化项目,东乡经济开发区还被省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