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保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7]77号)及东乡区人社局印发的《东乡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67号)文件精神,东乡区妇幼保健院、东乡骨伤科医院等十七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详见附表)申请的地址、法人及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资料齐全,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经区医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对以上十七家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向东乡区医保局反映。
电话:15946946253
附件:东乡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汇总表
东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