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文昌里汤家山历史文化街区、汝东园历史文化街 区已于2016年11月底经省政府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赣府字[2016]94号),为进一步加强抚州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建规〔2017〕19号)的要求,抚州市城市规划局与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抚州市文昌里汝东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抚州市文昌里汤家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该两个《保护规划》已于2017年9月经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现将修改完善后的两个《保护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详见抚州市城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fzcsgh.cn/),恳请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及时向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抚州市市市直办公楼2号楼5楼抚州市城市规划局(邮政编码344000);传真请传至:0794-8252672;电子邮件请发至:461663353@qq.com。
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
抚州市城市规划局
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一、街区价值特色
抚商津埠——抚河流域内滨河商贸街区的典型代表地
耕读传家——临川农耕与崇文尚学文化的特色展示地
二、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北至打船厂街,东至杨家塘等水系及正觉寺西侧沿线,西至河东湾直街与郭家湾直街,南至灵芝山路,面积为11.53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赣东大桥,南至大公东路,东至中洲堤路、西至抚河,面积为37.28公顷。
三、保护对象名录
以历史街巷、历史水系为框架的街区历史格局与风貌;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文物古迹;古井、古树、传统铺地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街区传统手工艺、传统民俗、曲艺、传统戏剧、传统舞蹈等优秀传统文化。
四、格局风貌保护
1、历史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街巷:包括河东湾直街、横街等9条。保护历史街巷的尺度、高宽比、走向、名称不得改变。保护两侧建筑高度、立面连续性,禁止拓宽街巷。
风貌整治街巷:包括打船厂、自立巷等17条。保持街巷的走向、名称,重点保护其中风貌较好的街段,控制街巷尺度,以立面整治方式,使街巷整体风貌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2、历史水系保护
划定杨家塘、过家塘、尧家塘、孝义港等塘湖水体的保护范围,禁止污染水体;基于历史水系脉络,疏浚沟渠联通水系;整治塘湖的岸线环境,控制滨水岸线景观。
3、公共空间保护
保护杨家塘、尧家塘、过家塘的滨河空间,杨陈一巷、河东湾一巷、过家巷等街区内部巷道处的街坊转角空间及冯家巷南端、天主堂南广场等历史上的开放空间。
五、建筑高度控制
1、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为建筑原高控制区。
2、建设控制地带内,过家塘南路等重要历史街巷两侧,杨家塘等湖塘水系的滨湖地段等主要观景视廊沿线为一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屋脊高度小于7.5米,檐口高度小于4.5米,屋面做坡顶形式,坡度22°~25°。
3、建设控制地带内,打船厂东街东侧区域及现代建筑集中区域为二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屋脊高度小于9.5米,屋面做坡顶形式,坡度22°~25°。
六、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古迹的保护
针对孝义桥等16处文物保护单位,白塔庙等4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行严格保护。针对前进路23号民居等41处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2、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
(1)对风貌保存较好的,应保持其重要外观特征不改变,可改造建筑内部设施。
(2)对风貌保存较差的,应对风貌特色已破坏部分进行替换改善,恢复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外观。
3、非传统建筑的整治
(1)保留:对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近期予以保留。
(2)整治:对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平改坡、立面整治、降层等措施。
(3)更新:对与传统风貌冲突太大、建筑质量较差的非传统建筑以及私搭乱建可予以拆除更新。
七、用地空间规划
1、功能定位
汝东园历史文化街区是具有滨河商贸街区特色的,集文旅体验、传统居住、文创产业为一体的混合功能街区。
2、用地调整
搬迁孝桥镇初中、党校等用地,增加集中的公共设施服务用地;遵循街区历史文脉,复兴传统商贸产业,置换闲置及农林用地,增补绿化、停车、旅游服务等用地;结合传统居住,增加文化展示利用功能。构建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补充文化设施、体育健身等功能。
八、道路交通组织
1、动态交通调整
机动车交通集中在外围,街区内部以步行交通为主。街区内部设置 “机动车可达街巷”,如河东湾直街、打船厂东街等,在满足机动车通行需求的同时,通过交通管制节点、单行道的设置,以及进入车型和时段的控制,保护街区内部街巷步行体验。
2、静态交通规划
采用街区内外联动、地面停车、地下停车等多种形式。街区内规划3处地面公共停车场,1处地下停车库。
汝东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框架:
汤家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框架:
一、街区价值特色
汤翁故里——汤翁戏曲文化的重要承载地
万寿福地——临川道教文化的核心传扬地
二、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北起炉子厂北侧传统建筑,南至戴湖西北沿,西起太平街,东至戴湖西沿,面积为5.3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外,北至大公东路,南至戴湖以南抚河沿岸,西至抚河,东至中洲堤,面积为11.37公顷。
三、保护对象名录
以历史街巷、历史水系为框架的街区历史格局与风貌;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文物古迹;古井、古树、传统铺地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街区传统民俗、曲艺、传统戏剧、传统舞蹈等优秀传统文化。
四、格局风貌保护
1、历史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街巷:包括太平街等5条。保护历史街巷尺度、高宽比、走向、名称不得改变。保护两侧建筑高度、立面连续性及传统街巷景观。
风貌整治街巷:包括胡李巷等街区内其他街巷。保持街巷的走向、名称,重点保护其中风貌较好的街段,控制街巷空间尺度。通过立面整治的方式,使街巷的整体风貌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2、历史水系保护
划定戴湖的保护范围,禁止污染水体;除必要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避免缩小水体的行为。整治塘湖岸线环境,控制滨水岸线景观。结合汤显祖墓的考古情况,合理恢复砚池历史景观。
3、公共空间保护
公共空间坚持小型、分散的分布原则。以滨水绿化、街坊转角、重要节点等的开放空间的保护为主。包括戴湖的滨河空间,太平巷等街区内部巷道处的街坊转角空间。
五、建筑高度控制
1、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为建筑原高控制区。
2、建设控制地带内,抚河沿岸、炉子厂两侧及戴湖沿岸地段为一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屋脊高度小于7.5米,檐口高度小于4.5米,屋面做坡顶形式,坡度22°~25°。
3、建设控制地带内,大公东路沿线为二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屋脊高度小于9.5米,屋面做坡顶形式,坡度22°~25°。
六、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古迹的保护
针对玉隆万寿宫等10处文物保护单位,文林第民居等2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行严格保护。针对官沟上31号民居等9处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2、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
(1)对风貌保存较好的,应保持其重要外观特征不改变,可改造建筑内部设施。
(2)对风貌保存较差的,应对风貌特色已破坏部分进行替换改善,恢复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外观。
3、非传统建筑的整治
(1)保留:对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近期予以保留。
(2)整治:对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质量较好的非传统建筑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平改坡、立面整治、降层等措施。
(3)更新:对与传统风貌冲突太大、建筑质量较差的非传统建筑以及私搭乱建可予以拆除更新。
七、用地空间规划
1、功能定位
街区作为汤翁纪念及道教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地段,是集传统居住、旅游纪念与戏曲产业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旅街区。
2、用地调整
搬迁文昌里街道办事处,结合玉隆万寿宫的修缮,增加广场用地。增加文化、商业以及剧场等设施用地,为街区特色文化的展示传承提供物质空间。结合传统居住的沿街空间设置商住混合用地,增强街区活力。利用街区内搬迁置换用地及农林用地,增补绿化、广场及商业等用地,改善街区环境。补充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八、道路交通组织
1、动态交通调整
机动车交通集中在外围,街区内部以步行交通为主。街区内部设置 “机动车可达街巷”,如官沟上西段、炉子厂西段等,在满足机动车通行需求的同时,通过交通管制节点、单行道的设置,以及进入车型和时段的控制,保护街区内部街巷步行体验。
2、静态交通规划
以内外联动形式满足街区停车。街区内规划地面公共停车场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