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7]77号)及《关于印发<东乡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67号)文件精神,东乡孝岗镇芙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东乡区春天平价大药房申请的地址变更和法人代表变更,资料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经区医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对以上两家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向东乡区医保局反映。
电话:15946946253
附件:东乡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汇总表
东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