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报送国务院审议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2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cnrwlbh@chinalaw.gov.cn
2017年1月6日